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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夏天我又回到海裡
回到海裡進行平常愛做的飛靶射擊(就是打魚啦:)
因為上一隻氣瓶(大約二,三個禮拜前吧!)我連開六槍不中
一般正常的情況,二話不說就是怪"槍",一定是槍的問題
要不是槍身歪了,不然就是標不正,再不可能是橡皮不夠緊,否則我想也許大概是板機的連動有問題
總之就是槍的問題,至於敝人在下小弟不才我,一定不會有什麼問題滴:)
我怎麼會瞄不準,我怎麼會出槍不夠快,我怎麼會沒抓好距離,我怎麼會...
會有問題呢:)
所以呀!今天和趙小佾約好去潛水,我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練槍"
為了讓這趟潛水能有美麗的結局,所以我們做足了功課
首先我們睡飽飽,吃好好,約在下午1:00出發
今兒個是小潮,海面上的浪花只有1級,我們下水的時間又是漲潮
最重要的是今天可沒有萬安演習呀!!
(因為連著兩年,我和趙小佾去潛水都撞上萬安演習的日子,同時我們也在水裡吃足了苦頭)
就在這樣一個萬事具備,只欠東風的日子裡,咱們出航啦:)
先到潛水店拿氣瓶,我的氣瓶瓶身上為了識別,所以我寫了個"飛"字
但我私度,會不會是我寫了這個"飛"字,所以上一次連開六槍都不中,打飛了呀:)
所以我跟老闆娘要了油性筆,想改個好彩頭的字來作區別
可是苦思不得其解,找不到一個好字可以安上去
於是就先作罷,等我想到了什麼了不得,不得了的字再寫上去好了
不然各位看倌也可以幫忙出點主意
看有沒有什麼字是可以百發百中,又可以屢破佳績的呀:)
反正就是帶著自己心愛的氣瓶來到海邊
在整齊,清潔,簡單,樸素,迅速,確實的基本動作下將潛水裝備搞定
就在要下水時,我聽到了自己的氣瓶頭發出"嘶~~嘶~~"的聲音
唉呀呀!有點不妙呀!我氣瓶頭的O-ring鈣化,失去了彈性,所以在漏氣
不過沒關係,這樣的漏氣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不過,心裡總是毛毛的)
今天我們要走一個新路線,在下水前我已經擬定好了潛水計劃
同時也和趙小佾溝通了一遍
就這樣我們使勁的踢,努力的踢,賣命的踢,好不容易來到了離岸邊三,四百公尺的下水點
我們在海面上對好指北針,檢查三用錶,氣量及身上的裝備
準備下潛,一路潛到海底15米的平台,再彼此check一番是否ok
一趟美麗的潛水旅程就此展開啦...
今天的水很混,能見度很低,而我的氣瓶又有點小狀況,更重要的是今天要走的是一條新路線
所以坦白講,心裡是有點壓力的
不過沒關係,我姓"汪(水中之王)",天生注定的海王子
(不准擠眉弄眼,吹鬍子瞪眼的發表異意)
這趟旅程必需要跟的很緊才好彼此照應(這點趙小佾做的很確實呢!)
而我,我則緊盯著電腦錶,氣量表和指北針,希望所走的路徑和心裡想像的相同
就在我專注的查看地形時,我聽到了氣笛的聲音
趙佾示意我看著上方,Oh, my God.一群"紅魽"從我眼前飛過
說時遲那時快,我立刻出槍瞄準,扣下板機"沒中"
天呀!加上之前的連六發沒中,這是第七發了
我看見自己的標飛行的軌跡,不對!如果看得見標的飛行就代表標速太慢
這樣當然是放空槍呀!搞不好還有魚在水中偷笑呢...
我們都知道"紅魽"的習性,牠們會在你身邊一段時間才離去
所以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重新上槍,這次我可是拉滿弓,將橡皮拉到第三格呢!
當我再次的尋望魚群時,世間美麗的景象出現了
一隻巨大的BARRACUDA(梭魚)如君王般的巡視著牠的海彊
後面則跟著一群的"紅魽",此時我的血液噴張,心跳加速
眼睛貼著面鏡,屏氣凝神的舉槍瞄準...
發射!中了!而且標的位置很好,就在鰓邊接近龍骨的位置
一時還難掩興奮的情緒,BARRACUDA(梭魚)巨大的拉力幾乎讓我無力招架
我拼命的向下猛踢以避免牠將我拉上岸去
就在一陣搏鬥後,我已將牠壓制在軟石上,但我開始猶豫了
牠好大好漂亮,牠可是水中游速數一數二的狠角色
牠的利齒可以瞬間將肌肉撕裂,牠的肉並沒有那麼好吃又多刺,而且我也不懂得如何烹飪
同時我又想起去年"猴子"打了一隻超大的BARRACUDA(梭魚)
還拜託分給大家帶回家裡,結果被"隊長"嫌個半死
想到這裡,我做了決定,牠則抖抖身子一閃而過,瞬間遁入暗色的海中
這段與牠搏鬥的過程太令人興奮了,強大的拉力,優美的體態,迷人的拉扯
可以讓我快樂一整年呢:)
後來在回程,我又練了一槍,中!打中一隻石斑(小號的)
就結束了這趟教人難忘的潛水之旅
在路上我和趙佾談論著水裡的一切,我想他也和我一樣
有著滿腦子的畫面,滿車子的快樂吧...
好啦!該正經的談談這起殺人未遂的謀殺案了
原告:水中至尊BARRACUDA(梭魚)是也
被告:水中之王,汪小白(一個年輕有為的青年)
罪名:他用牙籤掏我的耳朵,從左朵掏向右朵,竟然將我的身體射穿了,這簡直就是殺人未遂
人證:趙小佾(其實是他教唆我去這麼做的)
物證:槍頭上的DNA,當然還有槍上發現的耳屎
檢方舉證:就如上面網誌內容的描述,顯然被告不打自招,那可是被告親口的自白呀!!
被告律師反駁:唉呀!人不是他殺的,屎也不是他放的,原告都杳無蹤跡,搞不好現在還在BARRACUDA(梭魚)堆中大吹特吹牠的英勇事跡呢,所以罪名不成立
法官:好吧!既然如此,就判定汪小白勤練掏耳技術以回饋社會
好啦!這件事兒就這麼定了,退堂!!
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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